群论中的拉格朗日定理(子群的阶必然能整除群阶)

群论中的拉格朗日定理(子群的阶必然能整除群阶)

前言:仅个人小记。本文记录的证明逻辑上不具有流畅性,主要是在一开始不流畅,拉格朗日神乎其技地引入了一个等价关系,进而实现了整个定理的证明,目前我没能给出拉格朗日是如何想到引入该等价关系。

最后给出推论: 元素的阶必然能够整除群的阶。(元素的阶就是相应循环子群的阶。)

前要知识

等价关系 R 中,元素 a 的等价类,即该等价关系中所有第一个元素是 a 的序偶相应的第二个元素 b 形成的集合。

定理内容

是群 的一个子群,则子群 H 的阶 m 必然能够整除群 G 的阶 n, 即m∣nm|nm∣n。

定理证明

前要证明(1)

证明内容: 引入一个二元关系并证明其为一个等价关系。

引入二元关系

R={∣a,b∈G且a−1∗b∈H}R=\{|a,b\in G且a^{-1}*b\in H\}R={∣a,b∈G且a−1∗b∈H}注意: a,b 是属于群 G 而不是属于子群 H 的两个元素。

由于子群 H 必然存在幺元,所以a−1∗a=e∈Ha^{-1}*a=e\in Ha−1∗a=e∈H,所以必然存在序偶,即二元关系 R 具有自反性。由于子群 H 具有封闭性和结合律,所以如果存在 ,,即存在 a−1∗b,b−1∗c∈Ha^{-1}*b,b^{-1}*c\in Ha−1∗b,b−1∗c∈H,进而,由于封闭性以及结合律,故而必然(a−1∗b)∗(b−1)∗c=a−1∗(b∗b−1)∗c=a−1∗c∈H(a^{-1}*b)*(b^{-1})*c=a^{-1}*(b*b^{-1})*c=a^{-1}*c\in H(a−1∗b)∗(b−1)∗c=a−1∗(b∗b−1)∗c=a−1∗c∈H故而必然存在序偶 ,即二元关系具有传递性。由于子群 H 中元素都可逆,所以如果存在 ,即存在 a−1∗b∈Ha^{-1}*b\in Ha−1∗b∈H,则必然其逆元素也属于子群 H,即(a−1∗b)−1∈H{(a^{-1}*b)}^{-1}\in H(a−1∗b)−1∈H,即b−1∗a∈Hb^{-1}*a\in Hb−1∗a∈H即存在序偶 , 即二元关系具有对称性。

综上3条,得出二元关系必然是一个等价关系。证毕!

前要证明(2)

证明内容: 等价关系 R 中元素 a 的等价类就是 aH。

由前要知识1知道,a 的等价类就是所有满足 ∈R\in R∈R 的 b 形成的集合。对于等价关系 R ,满足 ∈R\in R∈R 的 b 就是满足a−1∗b∈Ha^{-1}*b\in Ha−1∗b∈H 的 b,就是所有满足 b∈aHb\in aHb∈aH的 b 形成的集合,即集合 aHaHaH。

注意到:

a 具有任意性。等价类的规模和子群 H 直接挂钩,即同一等价类里元素个数就等于子群 H 的阶。

正式证明

由等价关系 R 对集合 G 的划分形成等价类,记共有 k 个等价类。由前要证明(2)可知,每个不同等价类的规模相同,且每个等价类里的元素个数都等于子群 H 的阶,即∀a∈G,∣[a]R∣=∣H∣\forall a\in G,|[a]_R|=|H|∀a∈G,∣[a]R​∣=∣H∣又因为是划分,所以所有等价类的元素的集合就是集合 G,所以等价类1里元素个数+等价类2里的元素个数+...+等价类k里的元素个数=G中元素个数等价类1里元素个数+等价类2里的元素个数+...+等价类k里的元素个数=G中元素个数等价类1里元素个数+等价类2里的元素个数+...+等价类k里的元素个数=G中元素个数进而km=nkm=nkm=n即 n 能够被 m 整除,而 m 又是子群 H 的阶,而子群 H又具有任意性,故而得子群的阶必然能够整除群的阶。

推论

元素的阶必然能够整除群的阶。

证明方法:元素自乘,形成循环子群,元素的阶就是相应循环子群的阶,而循环子群就是子群,故而满足上述 “子群的阶必然能够整除群的阶”,故而循环子群的阶必然能够整除群的阶,即元素的阶必然能够整除群的阶。证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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